本招标项目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工程已由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粤发改核准〔2020〕38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粤交基〔2021〕70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75%:25%,招标人为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补充地质勘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州增城至佛山高速公路(增城至天河段)工程,项目路线起于广州市增城区朱村街,与已建北三环高速公路相接,经增城区荔湖、石滩、仙村、宁西、中新、永宁,黄埔区新龙、长岭、联和,终于白云区太和镇,向西顺接增佛高速公路(白云至佛山段),长约38.4公里。
路线主线设桥梁17099.6m/27座,均为特大桥、大桥;设隧道2409m/2座;桥隧比为50.80%;设燕石岭(枢纽)、山田、双喜凤(枢纽、预留)、朱村、宁西、冯村(枢纽)、黄岭、永龙、黄登(枢纽)、金田隆(枢纽)、何排互通立交共11处;设管理中心、养护工区和集中住宿区1处(同址合建)、服务区1处。
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米,桥梁宽度35.5米,隧道建筑限界(单洞)净宽18米。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的有关规定。
2.2施工阶段补充地质勘探服务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阶段补充地质勘探服务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号
合同起讫桩号
里程
长度
招标范围
服务期
暂定工作量
BK01
K0+367至K38+766.770
38.4公里
全线范围内施工阶段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暂定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施工阶段补充地质勘探工作为止(以施工阶段补充地质勘探实际需要时间为准)
29500m
注:①上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无条件承担上述数量增加或减少变化的风险。
②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可根据项目的进度和承包人的合同履行情况调整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除以上条件外,投标人同时须在业绩、信誉、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5。
3.2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