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被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南海所研究生部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4.被录取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硕士学位证书原件。截至2025年9月1日未获得硕士学位者或不能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5.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录取为直博生的,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截至2025年9月1日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学士学位证者,或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博士入学资格。
十、收费及待遇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
2.直博生入学时即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3.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生的,入学后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并享受对应的奖助体系。
4.国家计划内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需一次性缴纳基本学制内培养费4万元,超出基本学制按照1.2万元/年标准缴纳培养费。
十一、学习年限
我所招收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
1.普通招考博士生学制一般为4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
2.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的博士生,包括硕士阶段在内修读年限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3.通过直接攻博方式招收的直博生,学制一般为5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8年。
十二、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就业
非定向博士生毕业时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定向培养的博士生毕业时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因考生报考多家单位、造成重复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 () 或我所网站()查阅专业目录等信息。
4.博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不作为实际录取的依据。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主管部门新政策为准。
6.本简章由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丹 电话:020-89023135
部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 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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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为方便考生咨询,已建2025南海所考博咨询群,欢迎各位考生实名申请进入。同时,欢迎关注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研究生部公众号,第一时间获取博士招生相关通知。